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建于1983年,是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法定综合性检验机构,主要承担鞍山及周边地区产(商)品的质量检验任务,属辽宁地区较有实力的质检机构。
本所现有办公及检验室面积4000平方米,固定资产1000余万元。职工总数77人,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0人,中级职称的39人,初级职称的26人。本所内设办公室、质量技术部、业务部等三个管理部门和12个检验室,下设海城、台安、岫岩三个分所。辽宁省农产品及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站、辽宁省除尘设备监督检验站建在本所。
本所目前已开展了食品、冶金、化工、机械、电器、建材、轻工、纺织、技防、农残、除尘等11个专业900余种产品的检验业务。共6 类500多个产品的检验能力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。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本所为“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标准检验项目”法定检验单位和“食品安全质量”发证检验单位。
本所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宗旨,严格遵循科学、公正、廉洁、高效的工作原则,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,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。本所将致力于建成政府需要、企业欢迎、人民信赖、社会赞誉的检验机构。
地 址: 鞍山市铁东区新营路7号
联系人: 蒋晓彤
电 话: 0412-5887977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