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对食品等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,确保食品、化妆品质量安全,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8年上半年组织对肉制品、糕点等30类食品,食品保鲜膜(袋)、塑料奶瓶等4类食品相关产品以及唇膏、洗发液等9类化妆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。今天(8月6日),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监督抽查结果,2008年上半年共抽查食品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1773种,其中1699种合格,抽样合格率为95.8%。本市企业生产的产品共抽查了1158种,1114种合格,抽样合格率为96.2%;本市以外企业生产的产品共抽查了615种,585种合格,抽样合格率为95.1%。
从抽查情况看,上半年抽查的食品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比较稳定。对比2007年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,今年上半年抽查的30类食品总体合格率高于2007年,其中7类食品抽查合格率保持在100%,13类食品抽查合格率比2007年有所提高,8类食品抽查合格率比2007略有降低。糕点、饼干、面包、巧克力、干果、蛋制品等食品的抽查合格率比2007年有较大提高。
2008年上半年专项监督抽查产品的具体分布情况和结果如下:
抽查的食品包括肉制品、巴氏杀菌乳、灭菌乳、酸牛乳、食糖、味精、罐头食品、青团、速冻米面制品、饼干、糕点、面包、糟(醉)制品、桶装饮用水、巧克力、干果、糖果、酱类产品、蛋制品、非发酵性豆制品、发酵性豆制品、淀粉类制品、粽子、瓶装饮用水、冷冻饮品、果汁及果汁饮料、食用菌、炒货、配方奶粉、婴幼儿奶粉等30类,共抽查食品1338种,1269种合格,69种不合格,抽样合格率为94.8%。其中巴氏杀菌乳、婴幼儿配方乳粉、果汁饮料、糖果、巧克力、味精等13种食品抽样合格率达100%。
抽查的食品相关产品主要是食品用塑料包装材料及容器,包括食品保鲜袋膜(袋)、食品用塑料瓶(罐)、一次性塑料餐具、塑料奶瓶等4类,共抽查产品97种,96种合格,1种不合格,抽样合格率为99.0%。
抽查化妆品包括牙膏、唇膏、餐具洗涤剂、沐浴剂、洗发液(膏)、发用定型产品、香水、古龙水、花露水、彩妆类化妆品、防晒霜等9类,共抽查化妆品338种,334种合格,抽样合格率为98.8%,各类化妆品的抽查合格率都超过90%。
从食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看,上半年抽查合格率下降较明显的几类产品中,酸牛乳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标签不合格,糟醉制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全氮指标不合格,冷冻饮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菌落总数超标、蛋白质和标签不合格。肉制品的合格率较低,主要质量问题是蛋白质指标不合格,菌落总数超标,山梨酸和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超标。化妆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合格率较高,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产品性能指标不合格,如洗发水、餐具洗涤剂中的有效物含量,洗发液和爽身粉的pH值不合格,有1种一次性塑料吸管脱色试验不合格。
从食品监督抽查的不合格项目分析,不合格食品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1、微生物指标超标。抽查中发现27种产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。上半年抽查的食品中均未检出致病菌,不合格的微生物指标有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和霉菌,检出微生物超标的食品主要是肉制品、豆制品、炒货和冷冻饮品,肉制品、豆制品和冷冻饮品主要是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,而炒货主要是霉菌超标。
2、标签标示不规范。抽查中不合格的食品里有18种存在标签标示问题。其中,酸奶、食糖和炒货等食品标签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。有2种酸奶标签标注不规范,未按要求标注发酵菌种、非脂乳固体含量和含乳量;有3种食糖标签不合格,主要是引用作废标准和未标质量等级;有3种炒货标签不合格,主要是引用作废标准、净含量和配料表标示不规范;有2种冷冻饮品的净含量和产品类型标示不规范;此外,还有部分食品如蛋制品、粽子等未标示质量等级或配料表等标示不规范。
3、食品的特征性理化指标不合格。抽查中发现25种产品的特征性理化指标不合格。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肉制品中的蛋白质和脂肪,炒货和糕点中过氧化值超标,饮用水中的电导率和高锰酸钾消耗量,糟醉制品中的全氮指标及粽子中的水分等。
4、食品添加剂超标。抽查中发现12种食品存在超量使用添加剂的问题,食品添加剂超标占不合格食品的比重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,说明三年来食品添加剂超标专项整治措施效果明显。检出超量超范围使用的添加剂主要有饮用水中的亚硝酸盐,肉制品中的苯甲酸、山梨酸及着色剂,豆浆中的甜蜜素等。
针对上半年抽查中发现的问题,质量技监部门已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:
1、严格执行各项后处理措施
对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生产、销售企业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严格执行各项后处理措施,要求销售单位将不合格产品撤柜,督促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,及时整改,按期复查,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依法做出行政处罚。
2、加大对相关标准的宣传力度
从抽查情况看,部分企业对食品、化妆品标签和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没能正确掌握,导致产品抽查不合格。要继续加大对食品标准的宣传力度,督促企业规范标签标注,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,提高产品质量。
3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 继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、回访工作,对食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,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。针对产品微生物超标的问题,加强对企业生产卫生条件的检查,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控制措施,防止食品生产、包装过程中受到微生物污染,提高食品的包装工艺水平,减少在流通中受到微生物污染的几率。以食品添加剂备案为抓手,加强对备案情况和添加剂使用情况的检查,督促企业按标准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。通过严格日常监管,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,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,保障食品质量安全。
来源:国家质检总局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