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检验项目 |
标准要求 |
检验结果 |
分项判断 |
| 各类产品主要尺寸(即功能尺寸)mm |
床铺面净长 单床屏 1900 偏差 ±5 床铺面宽 双人床 1500 偏差 ±5 床铺面高 340 偏差 ±5 |
1903 1501 342 |
合格 |
| 木工要求 |
人造板制成的部件应进行封边处理 簿木和其他材料覆面不允许有脱胶和鼓泡 塞角、栏屉条凳支承零件的结合应牢固,装板部件配合不得松动 启闭零件和配件应使用灵活 各种配件安装不得有少件、漏钉、透钉 合格系数≥0.7 簿木和其他材料覆面的拼贴应严密、平整、不允许有明显透胶,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、平整、端正、牢固,结合处应无崩茬或松动。外表的倒棱、圆角、圆线应均匀一致。不涂饰部位粗糙度:内部 Ra3.2~12.5um(细光),隐蔽处Ra>12.5um(粗光) |
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1.0 |
合格 |
| 涂饰要求 |
整件产品或成套产品色泽相似 产品表面漆膜不得有皱皮、发粘合漏漆现象 产品不涂饰部位应保持清洁 合格系数≥0.7 正视面(包括面板)涂层应平整光滑、清晰。漆膜实干后应无明显木孔沉陷。其他部位涂层手感应光滑,无明显粒子。漆膜实干后允许有木孔沉陷,允许有微小涨边喝不平整。涂层应无明显加工痕迹、划痕、雾光、白楞、白点、鼓泡、油白、流挂、缩孔、刷毛、积粉和杂渣 合格系数≥0.7 软硬质覆面表面纹理应相似,不应有凹陷、麻点、裂痕、划伤、崩角和刃口 |
符合 符合 符合 1.0 1.0 |
合格 |
| 检验报告编号: |
2007501WTJJ00048 |